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诉讼,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作者:张付杰 律师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诉讼,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在本律师承办案件过程中,很多委托人对于诉讼存在诸多自己的想法,然而在操作中,应该怎样呢?
1、诉状或答辩状应当言简意赅
起草诉状或答辩状时,很多人洋洋洒洒,希望面面俱到,唯恐遗漏,但,诉状或答辩状恰当的长度是不要超过两页纸,尽量言简意赅。诉状或答辩状最主要的目的在于让法官了解当事人的主张及其理由,能够明确诉请或主张,简要说明相应依据的事实与法律即可,写多了,反而让法官不清楚你的重点是什么。
2、向提供法院的材料应使用法言法语
诉状或答辩状的相关说明,对于案件判决的影响是不容小觑的,使用法言法语,能够回避表达上的含糊或者对自己不利的表述,引用相应的法律依据,能够让法官充分考虑法律适用问题。若给法官大量类似“陈情书”类的材料,法官直接扔在一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3、庭审关注: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有些人认为,在庭审时,自己的气势或者讲话时间,都要胜于对方,唯恐法官听对方的多一些,本律师要讲的是,若无证据,气势再强,说的再多,均无济于事,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多花些时间在证据方面,充分利用《证据规则》,才会对案件有帮助。
4、打赢官司没有捷径
一些人会抱着“朝中有人好办事”的心态,希望在诉讼时走一些捷径,甚至找司法掮客。本律师要说,想打赢官司没有捷径。当前,办案法官终身负责,即便有法官杆铤而走险,经过司法救济也会被揪出来,与其在想捷径,倒不如在证据及法律依据上多下些功夫,事实上,大多数法官是能够遵守职业操守的,有时候案件败诉,也并非是法官的问题,而是自己的言行所致。
5、积极搜集证据,及时提交法院
一些人认为证据越晚交越好,法院也会主动搜集证据,其实不然,突然的证据会让法官措手不及,法院也不会主动帮助搜集证据,本律师建议,正确的做法是在指定的举证期内一次性地针对诉辩主张提交证据。如果是在举证期内无法收集到的证据,则可以在举证期间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需要申请法院调查的,应及时提交申请。提交的证据,应整理出证据目录,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6、法院强制执行具有期限性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拿到判决后还应及时申请执行,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暖床上沉睡的懒惰者。
7、相信司法的力量
一些日认为,对方没有钱,诉了也没用,索性就消极等待,等待对方的良心发现。这样的想法害死人,一方面诉讼能够固定债权,不会因时间的流失导致自己的权利丧失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当下法院的执行手段很丰富,例如:拘留,限制坐飞机、高铁,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记入失信“黑名单”等等。法院的执行手段往往会迫使对方拿出隐藏或转移的财产或者由其亲属朋友拿出钱来“赎身”,执行难的问题也逐渐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