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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杰律师:父母分居期间子女的抚养费如何主张?
作者:张付杰 律师  时间:2013年03月09日
张付杰律师:父母分居期间子女的抚养费如何主张?
父母离婚后,子女主张抚养费很普遍,处理起来也相对简单,然而,父母只是分居而未离婚的情况下,能否主张抚养费呢?张付杰律师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
【基本案情】
王某和李某为夫妻关系,王晓是二人的女儿。后王某患病,王某与李某感情开始变淡。李某因琐事回娘家,开始于王某分居。王某生活来源有限,王晓在幼儿园的开支压力越来越大。于是王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
【张付杰律师分析】
本案是一起抚育费纠纷案件,但不同的是原告的父母是分居而非离婚,父母仍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抚育费主张是否应当支持呢?争议很大,但就本案而言,应当得到支持。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该规定并未限制子女提出抚养费请求需以父母离婚为前提,因此,无论父母是否离婚,未成年子女均有权主张抚育费。
但,在子女随一方生活而向另一方主张抚育费的情况下,由于父母尚未离婚,除非父母采用的是财产约定制,否则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已经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抚养义务,子女再向另一方主张抚育费的,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然而,本案有其特殊性,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王某生活困难,并不能掌握抚育子女的财产,而另一方李某对王某与女儿王晓共同生活并不持异议,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角度考虑,子女主张另一方支付抚育费,而另一方未要求子女随自己生活,另一方应当承担抚育费。故,李某应当支付抚育费。
【司法意见】
《最高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实务问答》
2、不起诉离婚,仅起诉被告给付抚养费,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答:法院可以受理及对案件进行实质处理。